目前,国有企业的现状和走向,平添了人们几分焦虑,几分迷惘,引发了全社会更多的议论和并不轻松的思考。对这个久攻不破的难题到底应该怎么看?吴邦国同志最近一语破底:“不少亏损企业之所以亏损,就是由于领导班子特别是经营者的问题造成的”,“对这类企业,一定要加强监督约束力度”。这就为我们提出了如何随着改革的深入,健全企业的监督机制,理顺企业的领导体制的现实问题。自从1984年3月福建省55名厂长经理要求给企业“松绑”的公开信发表,到1992年7月国务院通过《转机条例》正式赋予企业14项经营自主权以来,尽管放权还不到位,但在放松的同时如何对拥有越来越多自主权的厂长经理们进行有效监督的问题却更加突出了,“谁来监督厂长经理?”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让歪嘴“方丈”钻了空子,把政府向企业放权变成了向厂长经理放权,把企业自主权变成了自我经营权。企业外部代表国家这一投资主体对企业的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企业内部也往往是厂长经理一个人说了算,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一肩挑”和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的企业,问题更是触目惊心,“企业黄了,工人穷了,厂长经理富了”,引发了像武汉的于志安、蚌埠的李邦福、西安的张群宝等曾名噪一时的“硕鼠”。
制度是实现监督的保证。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其主要原因是领导体制问题至今没有根本解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三句话只是个原则,并不是领导体制。现在国有企业实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尤其是企业党政一把手“一肩挑”的体制,使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监督权以执行权为中心,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地位和独立性,造成不少环节的“弱监”和“虚监”。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至理名言。权力要进行合理的配置,权力要受到监督约束,就像宪法对国家机关职权上的科学分工、会计和出纳不能一人兼、运动员和裁判员要分开一样。而企业恰恰缺乏的就是对经营者权力的有效监督,所谓的党委监督和职代会监督,其实由于领导体制不顺,只是厂长经理自己监督自己的一句空话。现在国有企业的这种领导体制,脱离了中国经济生活的现实,理论上是不通的,实践上是有害的。
那么,国有企业到底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领导体制呢?江泽民同志在1996年5月4日的讲话中指出:“学习和借鉴任何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决不能生搬硬套,要防止不重实践,流于形式,搞‘花架子’”。我们的企业领导体制一定要有中国特色,既不能照搬西方的,又不要搞“一长制”;既不要走“一元化”的老路,又不能削弱或摆脱党的领导;既不要动摇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又不能挫伤个人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可以相信,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这个曾困扰企业多年的超越经济的政治问题和挣脱理论的实践问题即将划上圆满的句号,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领导体制离我们不会太远了。 (成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