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崇阳有个清廉的县令名叫张咏。有一天,守银库的库吏盗取一文钱被查获。张咏责令打五十板后处斩。小吏不服,喊冤道:“一钱何足道,宁能斩我耶?”张咏立即挥笔题诛:“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姑且不论张咏量刑是否准确,但这“千由一始,木断石穿”的哲理却寓意深长,发人深省。
诚然,我们搞廉政建设十分重视抓好诸如大吃大喝,大贪大占等,无疑是正确的。但正如人们所言,“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烛火之微,卒能燎原”,“小”原是“大”的必由之路,“大”正是“小”的不断积累,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因此,抓廉政建设同样不能忽视一点一滴的“小事”,应当认真从“小事”做起,从“小事”抓起。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执掌人、财、物大权、私欲膨胀进而毁于贪欲的“人民公仆”,回首其自我毁灭的过程时,无一不归咎于由今天用公款“吃一次”,明天用公款“赌一次”、后天用公款“嫖一次”……在这“一次”中捞到了好处,尝到了甜头,便产生了“二次”、“三次”……私欲随着次数的增加而增加,进而变得贪得无厌,以至“蚁穴溃堤”,祸民害己!因受贿16万元而沦为阶下囚的鹰潭市原副市长魏时中,在被审查期间曾反思道:我在接受了第一次贿赂后,也就放松了警惕,一步步走向了堕落。”正是这个“小”字,不知酿就了多少人生苦酒,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
我们搞廉政建设应当从“小事”抓起。能否把好“小”字关,是检验一个人能否正确处身立世的试金石。各级干部应从严自律、洁身自好,把“防微杜渐”当成“守则”。还应建立健全约束和监督机制,反腐倡廉从“小事”抓起,一但发现还有人贪脏枉法,决不能搞“下不为例”,一定要严厉查办,该处分的处分,该坐牢的坐牢,该砍头的砍头,如此动“真格”,看谁还敢用公款“吃一次”、“赌一次”、“嫖一次”,看谁还敢顶风而上?
(广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