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八西
人类认识并学会利用火,结束了茹毛饮血的历史,推动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可是,人们的无序行为,又酿成一起接一起的火灾……近几年来,这种灾难还在加剧,已向国人拉响了警报。
大火,接连不断
1987年春,“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歌声刚从荧屏传遍中国大地,5月6日,就有4把火在大兴安岭燃起,酿成了震惊中外的大火灾,国务院成立了大兴安岭森林扑火领导小组,指挥灭火工作,大火烧了28天,过火面积101万公顷,193人葬身火海,5万多同胞无家可归……
火熄灭了,但其影响,对受灾者将是长期甚至是终生的;对自然界,则将持续几十年甚至数百年。
没有亲身经历火灾的人,总觉得大火离自己是那么遥远,依然我行我素。悲剧,也总是在不断重复上演:
1991年5月30日,东莞石排镇兴业制衣厂大火,119名打工者无一幸免,死亡72人,重伤47人;
1992年4月1日,湖南桃江至益阳的一辆客车上,旅客携带的鞭炮引燃,客车被烧毁,乘客死亡59人;
1993年2月14日,唐山林西百货大楼火灾,财产损失390多万元,81人遇难,51人重伤,1976年大地震中饱经苦难的唐山人民,再次陷入悲痛的深渊;
1994年11月15日,吉林银都夜总会大火,虽然只烧了3个小时,损失却永远无法弥补:除烧毁建筑物6860m2外,大量珍贵文物及10万多册图书全部烧毁,被烧毁的还有猛犸象、犀牛化石。一具恐龙化石,经历七千万年的岁月风烟,却没有逃过这场浩劫,从地球上永远消失了;
1995年5月27日,重庆朝天门综合交易市场一把火,烧掉200多户个体户摊位,财产损失500多万元;
1996年第一天,深圳胜立公司宿舍火灾,500多打工者从仅有2个门逃生,20人死亡,109人受伤……
每次大火发生,当地领导都亲临现场指挥扑救,慰问灾民,检查善后工作……大火,却一年比一年厉害。
据统计,近几年90%的火灾都是人为的:违反安全规定、电气安全使用不当、违反操作规程、小孩玩火、生活用火不慎……等等,其余10%的杂类火灾,也都存在人为过失的痕迹。
被忽视了的警告
大火熄灭,硝烟散去,随着有关部门的调查和新闻媒介的报导,人们了解了火灾发生的内情,对某些当事人和领导者的麻木,深感震惊。
大兴安岭那场大火发生的先年,著名植物生态学家侯学煜教授在哈尔滨的一次千人大会上,向省政府提出:“林区防火设施太差,了望塔、汽车、摩托车、电台、防火公路都太缺乏,万一发生火灾,很有可能错报火警。”此话不幸言中。第二年,大火发生时,由于方位判断失误,一度影响了正确指挥,400多森警奉命驰援,辗转奔波4天,竟没有找到可扑的火头。
如果说教授人微言轻,国务院副总理的话,总该有份量吧。——1986年9月11日,田纪云副总理视察漠河时,明确指出:拌子城问题不解决,会火烧连营呵!”“我们保证以煤代木,尽快解决拌子城问题。”漠河县高县长表示。可是,直到大火来临,只成立了一个3人的煤炭公司,运了一卡车煤,县领导家的拌子却越堆越高。大火扑进县城,5分钟全城冒烟,2小时后架落墙塌,90%的房屋成了废墟。拌子,是引火烧身的祸种。
不仅来自人的警告没有受重视,来自火的警告,也同样没有引起重视:
——陕西商州第一造纸厂,1996年3月发生大火灾,烧毁造纸原料龙须草1000多吨,财产损失80多万元。火灾前,龙须草垛顶上已冒出股股白烟,厂长听到汇报后,叫几个工人扒开垛顶,发现了黑色碳化物,竟毫不在意。4天后,火灾便发生了;
——北京隆福大厦,1993年8月12日晚上出现火警时,警报器晌了,值班人员不予理会,反而怪它“失灵”;
——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大火发生在下午,当天上午,电焊工黄×在施工时,电焊火花落在家具营业部桌上,引燃了一个纸盒,没有引起人们的警觉。午休后,黄X继续焊接,终于导致大火;
大火来临之际,人们总是如此麻木,对来自人和火的警告无动于衷,那么,法律呢?
迟钝的法律之剑
为防治火灾,国家颁布了法律法规,各单位都制订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人类抵御火魔的一道道防线。不幸的是,防线大都还停留在纸上、墙上。
——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工程竣工时,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方可接收使用。”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吉林银都夜总会……每座发生火灾的建筑物,都没有执行这些规定。1996年7月17日发生大火的深圳端溪酒店,还是如此!该店装修前未报审,采用大量可燃性材料,装修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起火迅速燃烧,致29人死亡。
尚未发生火灾的建筑物,违反规定的情况同样严重:海口市消防局安全大检查,已查的63个单位,基本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仅有1个单位!
——消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近几年来电器火灾高居榜首:1991年10月23日,广东兴宁乐岳宫市122号个休商店私拉电线,发生短路,烧毁建筑物22000㎡,财产损失1414万元;克拉玛依友谊馆的大火,是一盏1000瓦的光柱灯烤燃幕布后引起;公安部列为95年十大火灾之一的郑州天然商厦的大火,也是电线短路引起的,而95年十大火灾中,属电器原因的就有7起。
——消防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礼堂、影剧院、俱乐部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疏散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每一次公共场所的火灾死伤惨,都是严重违反这一规定的结果:1994年11月27日,阜新艺苑歌舞厅大火,1.8m宽的太平门被锁,仅有的一个出入口还是两重门,宽只有0.87m,227人临死时,拥挤在内门台阶上,叠起了1.5m高的尸堆;克拉玛依友谊馆大火时,10个门有9个是锁着的,10个窗户都被钢筋拦死了!礼堂、影剧院如此,一些三资企业的工人宿舍,也是如此:东莞兴业制衣厂火灾死亡72人,深圳致丽工艺厂火灾死亡84人,工人们都是逃生无门:……
这类明显的违法行为,执法单位总是苦口婆心,不厌其烦,一次再次检查督促,可都收效甚微:北京隆福大厦火灾前几天,还接到第31份《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郑州天然商厦,消防部门也是数十次检查,并发了整改通知书,这些单位却都无动于衷。
要保护人民的生命和社会财富不被毁灭,制伏火魔,必须——
防患于未“燃”
火灾都具有人为因素,要预防火灾,都必须抓住“人”这一关键。
首先,要强化公民的消防意识。消防意识淡漠,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改;火警出现后,员工不会用灭火器,50%以上的公民不知电话报警……这种状况不改变,“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便不能落实;
其次,必须树立法制的权威。从城市规划方案、公共消防设施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使用,普遍存在违法问题,而执法机关数十次下达“整改通知”,违法者却不理睬……法法律法规如此“疲软”,实属古今中外罕见。这种状况不改变,自然不能制伏火魔;
第三,加大处理力度。目前,一些法律法规设立的处罚条文本来就轻,到了执行中,简直又宽大无边。香港规定:“阻塞楼内公共通道者,罚款25000元”。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占用防火间距,处1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即便是如此轻微的处罚,往往还没有落实,对犯罪的惩处则更轻。火灾损失百万千万,死伤数十人,判刑不过3年5年(如大兴安岭的几名失火犯),还有更多“缓刑”;益阳茶厂火灾的责任者,判得最重的是“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如此惩前,怎能毖后?!还有众多的火灾事故,根本未查处。如湖南省1995年发生火灾1128起,处理了的只占一半。
第四,要彻底惩治腐败。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腐败无能的反映。腐败,还直接导致火灾:深圳葵涌镇某领导和港商串通,给消防安全检查组“生活补贴”6000元,“伙食补助”15000元,“旅游费”9000元,好处费3000元,20家不合格的工厂便都拿到了“合格证”,不久,致丽工艺厂死亡84人的大火便发生了;深圳市安贸公司不具备存放爆炸品、危害品的条件,消防部门限令搬迁时,上级却指令消防部门停止执行,原来是领导人得了好处,其下属公司在安贸公司有20%的股份。……
要安全消灭火灾是不现实的,但只要人们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依法行事,神州大地便可大大减少火灾。却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