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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铁饭碗”图保险另寻“泥饭碗”挣钱

——国企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现象的调查

2023年09月26日

文/戴姜文

近些年来,国有企业的职工从第二职业的现象较为普遍。所谓第二职业,就是在完成本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到社会上从事的职业。据一家有436名职工的国有机械企业的调查,在社会上从事各种第二职业的人员达340人,占78%。这些人员中,有生产工人、管理人员、中层干部,甚至还有一名厂级领导干部。用他们的话来说:守住“铁饭碗”保险,寻求“泥饭碗”挣钱;保住“铁饭碗”,老来之时有保障,找到“泥饭碗”,改善生活有来源。因此,工作之余从事第二职业,以此来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成了当今国有企业职工奋斗的目标,时髦的追求。

一、从事第二职业的形式

当前,国企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形式五花八门,但多数是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和业余爱好。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四种形式:

靠技术挣钱。国企职工大多有较高的实际操作技术,他们就利用掌握的技术,到乡镇企业、个体企业搞技术承包,收取技术服务费。有的承包某项产品、某种工件的技术设计,收取设计费;有的承当试制某项新产品的技术指导,收取指导费;有的承包青工技术培训,每培训1名青工能独立操作时,收取1000元左右的培训费。某机械厂车间主任王某,承包一家个体金加工厂的金加工技术指导,每天晚上指导两个小时,每月收取指导费600元。既不影响本车间工作,又为这家个体企业解决了技术难题,还使自己增加了经济收入,三方皆大欢喜。

靠人股挣钱。人股,就是在他人企业参加股份,年终按股份分取红利。有的是用资金入股,有的是用技术入股,有的是用劳务入股,有的是用业务入股。某企业供销员朱某,凭借自己从事多年供销工作的业务关系,买断了一家个体企业10%的股份,条件是保证这家个体企业生产业务不间断,生产出来的产品不积压。去年,由他提供的业务和销售的产品,为这家个体企业盈利8万多元,他也从中分得红利近万元。

靠经商挣钱。在职职工经商,一般是以自己信得过的亲属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并负责管理,而自己则负责组织货源和找关系促销。也有的不办营业执照,靠打批发来摆地摊出售,只缴纳摊位费和市场管理费,就可赚取批零差利润。某企业采购员曾某,以爱人的名义办了一家五金商店,利用自己的工作关系进货和促销,每年都有2万多元的利润收入。

靠打钟点工挣钱。有些人主要是根据自己的业余爱好选择临时性、短时间的职业,有的到餐厅当服务员,有的到商店当售货员,有的到车站、码头当搬运工,有的到舞厅当伴舞小姐。某企业女工小荣和小宋两人相约,利用晚上时间到就近的几家舞厅伴舞,舞厅老板每晚付工资10元,每伴舞1小时另付伴舞费10元,一天晚上工作三、四个小时,可获得50元左右的收入。

二、产生第二职业现象的原因

据调查,导致国有企业职工从事第二职业人多面广的主要原因:一是亏损企业职工没有奖金收入,企业只能保证职工的基本工资或百十元的基本生活费,职工只得用从事第二职业挣钱来解决家庭生活的拮据;二是大多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仍执行计划经济时期的级别,职工的工资收入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物价涨幅,靠从事第二职业挣钱来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三是工人阶级是主人翁的意识从社会到企业内部都有明显的弱化,职工产生了失落感,有的青工公然认为现在的主人翁成了主人“空”,只要多一点收入就行了,其他都是“空”的,在企业干是保“饭碗”、尽义务,到社会上干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四是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的收入悬殊过大,加上一些法人代表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职工产生了不满情绪,出现了上班应付着干活,下班拼命地挣钱的不良现象;五是一些困难企业职工担心企业破产,老来无保障,趁自己年富力强时挣钱存入银行养老。

三、从事第二职的利与弊

企业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大多是利用工余时间,不影响本企业利益,凭技术、劳务和智慧挣钱,既提高了职工家庭的生活水平,又保证了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还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对安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应该说是一种好现象。

但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过多,也带来了不少弊端,其主要表现:一是弱化了爱岗敬业意识。一些职工认为在企业干一天只有十几元的工资收入,而在社会上干一天可收入几十上百元,便不愿意超产,不乐意作奉献,甚至在生产中只图数量,不讲质量,粗制滥造,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良现象;二是影响了身体健康。由于白天在企业上班,晚上或工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使精力消耗过大,导致在企业上班时精神疲倦,既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容易发生不安全的伤害事故。前不久,某企业一名青工头天晚上在个体企业干了一通夜的活,第二天在本企业上班时精力不集中,被冲床冲断了4根手指。三是损害了企业利益。有的将本企业的工具、材料、产品部件,甚至设计、加工图纸和业务盗拿出去,扶持自己从事第二职业所在的企业。据一家县属国有机械企业的调查,仅这笔损失每年可达5万多元。

四、第二职业现象引发的思考

国企职工从事第二职业,总的说来还是弊大于利。这种现象如不正确引导,让其泛滥下去,将给社会、企业及职工家庭带来不良后果。这就给社会和企业的经营者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做好吸引职工在企业、自觉为企业使劲干这篇大文章。就当前而言,应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把主人翁的地位落到实处,用民主管理把职工凝聚在企业。要消除职工的“失落感”,就要保证职工在企业内部有主人翁的地位,决策前问计于职工,把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在经营决策之中,从而使职工树立起爱岗敬业意识,自觉自愿地维护、兑现企业的各种决策;第二,把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在行动上,用人格力量把职工感召在企业。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以身作则的无声行动最具有感召力。领导带了头,就会影响一大片,带动一大批,凝聚起主人翁的力量,齐心协力为企业贡献。对一些不良现象也能敢于制止,及时纠正;第三,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搞上去,用增加职工收入把职工吸引在企业。职工从事第二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适应不断增长的生活、消费水平。而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搞活了,职工的经济收入增多了,谁还愿意劳神费力去从事第二职业呢?!总而言之,对国企职工从事第二职业原则上不制止、不提倡,但要正确引导,用思想教育、行政手段和经济措施激励、限制这些职工不得损害企业利益,不得影响身体健康,把主要精力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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