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兼并和破产都是调整资产存量结构的有效手段,相对而言,企业兼并成本比较低,不但能使企业得到重组新生,而且能使优势企业得到低成本迅速扩张,有利于职工的安置和社会稳定,也是解决银行不良债务的一种有效途径。
今年国家加大了兼并的政策力度,主要是: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兼并连续3年亏损的国有企业,免收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利息,从兼并后的第一年或者第二年开始偿还被兼并企业贷款本金,5年还清,在计划还款期间内,对被兼并企业原贷款本金停息挂帐(免息)。同时将这一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试点城市国有内外贸、建筑和安装等企业,兼并与被兼并企业双方有一方属于试点城市或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这些政策对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十分有利。(《半月谈》1997年第4期焦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