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叫李莉,今年14岁,系在校学生。我3岁时,生母与外公在一次车祸中不幸丧生。生母去逝的第二年,我父亲与杨某再婚,杨某成为我的继母后,待我就象亲生女儿一样,母女相处和睦,就是很少去外婆家。去年十月,我外婆因患脑溢血突然暴病身亡,留下一间价值10万元的门面房,存款3万元和一些其他家产。外婆的后事处理完毕后,我的三个舅舅在处理外婆遗产时,我向他们提出也要分点外婆的遗产,可我三个舅舅却说我妈早已去世,哪有外孙来分割外婆遗产的道理,于是我的三个舅舅就将外婆留下的遗产全部平均分割,请问我真的没有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利吗? ××中学:李莉
李莉同学:
从你来信谈到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你对你外婆的遗产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所谓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代位人继承应继的遗产份额。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叫做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叫做代位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这条规定,代位继承应具备三个条件:(一)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旁系血亲不适用代位继承。(三)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依据继承法的这一规定,你的三个舅舅说你没有权利分割你外婆的遗产的说法是错误的,他们三人将你外婆留下的遗产全部平均分割已经侵害了你的合法权利,你应当依法讨回公道,鉴于你外婆的遗产被你的三个舅舅分割,你可根据我们提供的法律依据,由你的父亲出面先找你的三个舅舅协商解决,叫他们把你应得的部分退给你。如果你的三个舅舅执意不肯,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由于你今年只有14岁,又是在校学生,在法律上还属无行为能力人,因此,你父母是你的法定监护人,必须由你父或母代你进行诉讼活动。同时,你还可委托一名律师为你出庭辩护,提供法律帮助,使你的合法权利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肖都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