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白河县依法查处干部超生和“四假”案件,坚持做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三到位”,1993年至1996年,全县共查处干部职工超生58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13人;共查处“四假”案件6起,涉及13人,共清收计划外生育费和罚款11.2356万元。
原县水保局局长黄龙本,再婚后,超生第三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县计生局依据省条例,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24864元。安康地委、行署通报全区。
为查假治假和查处干部职工超生,白河县成立了由县委、政府领导挂帅的计划生育违纪问题查处领导小组,开展经常性的不打招呼抽查,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安纪)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