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许多社会生活之谜,存在于隐性经济领域,隐性成本、隐性收入、稳性失业、隐性亏损等。若不正视这些,经济决策是不能作出科学判断和正确选择的。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隐性经济行为大都与政府的意志相背离,被法律法规所禁止和限制,藏匿于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之外。而在我国,许多隐性经济现象不仅与政府意志和行为相容,有些还是某些法规和政策衍生出的怪胎。如政府长期推行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政策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大量“在职失业”;各种补贴等体制外分配,货币工资没有显示,构成隐性收入;政府单纯用行政命令控制物价,用补贴手段压物价,导致隐性通货膨胀等。隐性经济就如一个四处开裂的魔瓶,从它的缝隙中溢漏出的浊气和污液,毒害着周围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思想道德文化环境,应引起重视。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7年第3期宫希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