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四月二十日电 来自浙江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消息说,对进口设备或原材料进行“高价低报”,正成为某些外商逃避关税的新手法。
据浙江省商检局反映,他们新近对两家外商独资企业引进的进口设备作鉴定时,发现设备报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值。杭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进口的二十八台(套)食品加工设备,外商报价一点六三万美元。经鉴定,这批设备除制冰机、冰箱、工作桌已使用外,其余均系新设备,其实际价值为三点九二万美元,外商进口设备低报率为百分之一百四十。
据了解,高价低报情况在独资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中出现较多。商检部门认为,高价低报和以前多次揭露的低价高报、以次充好一样,都具有相当的危害性。它们破坏了引进外资工作的正常秩序,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使国家关税大量流失。
如何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有识之士认为,商检部门应与海关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海关征税部门在征税时,发现外商投入设备、原料的实际价值与发票价值不相符时,可先不征税,让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待商检鉴定之后,以商检评估价值为依据征收关税。同时,商检部门在鉴定工作中,应加大力度,缩短工作周期,在较短时间内提供既正确又合理的鉴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