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于企业效益一直不景气,两年以前就在企业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最近听说企业要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职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知类似我这样情况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以后企业仍不能安排工作怎么办?
咸阳吕建设
吕建设同志:
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发[1996]354号)规定:“停薪留职”的职工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办理,即职工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但不在岗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