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肇堂
文化人下乡干什么?送文艺,送文化……,电视、报纸等报道当前文化下乡搞得很热火。农民已有时间不被文化亲热了,欢迎文化人理所当然。
但是仔细一想,强调或者号召“送”这个提法还是有点欠缺的,或者说,有点“不够”。
不够就不够在对我们的文艺方针和创作原则“突出”得不够。众所周知,我们的文艺首先要解决写什么人和为谁写的问题。我想,那经济落后、文化落后的偏远山区农民老大娘、老大爷当然不需要“朝花夕拾杯中酒”,也不需要“让我一次爱个够”,更不爱看别墅里的富婆如何风流。他们需要的是在舞台上能看到有给农民减轻负担的“青天”;他们希望有人能给讲一下:为什么果树长大了,果子却不值钱了?当初动员他们栽果树的领导们为啥不来了?为什么解放时他们跟着党推倒了菩萨和山神庙,可是,现在有人却信了耶稣教?……
农民和文艺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他们既是“送”的对象,更是文化人“取”的对象。因为农民不是改革的旁观者,他们是最早的先行者,对改革最有体会。文艺工作者只有在父老乡亲这块大地上吸吮丰富的营养,真正认识到了一个社会主义文艺工作者的责任,才能知道自己应为他们“做”些什么,然后才能“送”去为农民所喜、所需的。
就目前来说,文化人要明确的首要任务应是:下乡后,渗透和融化到农民中去,与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为他们被假种子、假农药、乱收费、乱摊派所坑而哭,为他们终于有吃有喝有新房住而歌,把他们对新生活的憧憬唱出来、说出来、演出来……
如果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我想,文化下乡,即使经常了,也不会再激发起农民的兴趣。那戏台下,只会剩下卖小吃的或等着拆戏台的村民,或者这样的活动只是新闻部门吆喝一阵再悄悄散场。这种情况过去有过,但愿这不是笔者的杞人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