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投保一定要如实告知

2023年09月26日

·孟鲜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寿保险日益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然而保户在投保时,如不注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赔付时则有权依法或不预理赔,或大打折扣。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第53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已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这些条例,一般人们不清楚,因而有的人在投保时稀里糊涂,还有的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对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故意或过失隐瞒,特别是在投办医疗保险时尤其容易这样。比如有一位保户在投办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半年后,因乙肝、慢性胃炎住院50余天,花费2万多元,申请赔付。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外调发现,该保户间断性上腹疼痛已有13年之久,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此病应属除外责任。但其所患乙肝在保险责任之内。后经协商,剔除不合理费用后,按约定标准给予5千余元的通融赔付。

还有一位保户,投保前就已患肿瘤并施行了手术,投保时保户对此情况未予告知。后因被保险人住院化疗而申请赔付,并且还向保险公司提供私自改动的病历,被保险公司调查发现予以拒赔。另有一名被保险人,多年前曾因车祸致腰压缩性骨折,4年前又因不慎扭伤左腿跛行,投保时在投保单中未如实告知。后因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住院医疗,花费6千余元。该保险人的赔付申请由于投保时未能如实告知,属于带病投保而被保险公司拒绝。

因此,保户在投保时一定要坚持诚信原则,切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可心存侥幸。有的营销员承保时,未能向投保人详细告知投保须知,有的在承保时也不见被保险人和进行询问,还有的营销员明知被保险人有某种病情,为求得个人业绩听任甚至示意投保人故意隐瞒,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管什么原因,保户投保时一定要坚持如实告知。否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上篇:西安探矿机械厂两产品获国产名牌称号
下篇:图片新闻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1997/8/1997080702-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1997-08/07/216764.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