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春
在美国十五天,从东到西,从西到东,行色匆匆,走马观花。接触最多的还算是商业企业。美国的商业企业体制一般分三种情况:
一种是独资自营企业。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商业组织,自己筹资,自己经营,自己负责,只要到当地政府申办商业执照及各种特殊商品许可证外,并没有很繁杂的法律程序。只是税法特别严格,一经开业,经营状况需自觉如实如数填报规定的表格,计算出利润,课缴综合所得税和15.3%的社会安全税,还要缴纳高额的社会福利税,尤其是社会福利税,近年来逐年高涨,因而许多业主因缴不上税纷纷关门倒闭。我们通过翻译试问一些业主,自主经营,自行申报,税款缴多缴少完全由自己掌握。而他们却说那是不行的,因为从你开业筹资、进销买卖,样样都得填表,而且都输入微机,微机与税务部门进行联网,一经发现有偷税漏税的情况,税务部门将会处以数以百倍的罚款,甚至罚得他倾家荡产,还要记入底案,损坏信誉,你走到哪里,就转到哪里,因此经营者必须靠质量、价格、信誉、服务等多种经营策略盈得利润,宁可关门停业,也不愿偷漏税收。
、一种是合伙组织企业。这种形式较独资自营企业,有所进化,通常是几个人合作,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齐心协力,共同经营。但为了每个合伙人的权益,确定资本额的投入及损益的分配,必须要有法律认可的详细书面契约。在税法规定上,合伙组织本身并不作为一个课税体。但在年底结余后,须将所有收入,扣除项目及各类抵税额之外,申报在规定填写的母表上,然后按此率分配到各合伙人的子表上,各合伙人便依据申报所得缴纳税收,缴税办法与独资自营者相同,仍需缴纳沉重的社会安全税和高额的社会福利税,这样下来,40%左右的利润都流入税务部门,因而许多人在是否选择这种业体时,都考虑再三。
三、一种是公司组织企业。这种体制是指一位或多位投资股东筹资而向政府申请设立的商业企业。这种企业投资与经营是截然分开的,投资者筹够资金,然后委任经营者经营公司,因而在人力资源和财力运用上较其他企业形式更加有效灵活,经营者的待遇与其经营的效益状况相挂钩,因此经营者绝不会多用一个人或乱支一分钱。然而,股东在投资额度及职位分配上,应在公司股东会议上明确显示,并且必须按会议记录确实执行。在税法规定上,这种公司本身就是课税体,公司之盈余得先行纳税,然后将盈余分配给股东,这时股东亦得将此红利申报缴纳所得税。所以这种公司体制有双重纳税的缺点。但是这种公司也钻一些政策的空子,可以利用一些合理的薪资或利息支出,以减少或甚至避免双重赋税。近年来,美国政府为了减少贸易上的逆差及税收上的流失,加强了对一些大公司及跨国公司的稽查。因为这些公司运用跨国贸易这一特点常常利用价格转移的方法提高或压低价格,以求减低在美企业的利润,进而达到减税的目的。这种方法已经引起国税局的注意,从而加强了这方面的稽查工作。
走访中我们发现,老一代华人,基本采用的是第一种或第二种形式,小打小闹。新一代华人,一般生意档次较高,就是个体也是高层次的,或律师,或医师,或会计师,或建筑师,个别人还向政界竞选进行挑战,影响越来越大,已经引起美国人的注意,我愿华人在美步步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