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浪
人世间有些事确实让人糊涂。譬如个人私生活吧,原不该招摇过市、广而告之,法律也给予“隐”的权利。然而一面是各处公堂在为名誉权、隐私权的被侵犯争得口舌流血;一面又有人擎了自己的隐私凛凛然洋洋然标价出售,大炒大卖,令出版商们忙得屁颠颠的。
甜头尝足了的,自然是那位从电影圈和房地产业中升腾起来的亿万富妞。她那木《我的自白录》还在肚子里,就能拿到百万元酬金。重金催产的结果,是她翻箱倒柜把如何下放入伍、演戏出名,以及怎样走穴逃税、偷情幽会、结合离异等公私生活抖落出来——当然不会是全部,而且经过了粉饰。书成之后又四处签名兜售,闹得沸沸扬扬。
既然隐私也能当商品,而且能卖出天价,岂有不仿而效之、让财运脱逃之理。于是大明星先前的情人,某导演按捺不住了。最近,一本由广东出版,题为《我和刘晓庆——一个不得不说的故事》 (以下简称《故事》)的50万言“巨著”,在第八届全国书市上亮相。据《中华读书报》透露,该书开印40万册,以版税形式结算稿酬,“作者在出版发行前即可获得预付的部分版税,数目可能达到60-100万元”,真可谓后来者居上。恕当初女明星稿成之际,这位导演还因揭了二人的隐私而恼怒,明星开导说“这实际上是件好事”,看来言不虚妄,确有远见。
那么,这本《故事》写些什么呢?书虽未上市,广告已打了出来:“本书真实记录了……俩人从如胶似漆的浪浸恋爱生活到爱情的破裂,以至为此闹上法庭的经历”,并且刊出了部分章目,其中有:晓庆的房间、胸罩事件、谁为奴作伴、有人来捉奸、在北京的同居生活等等。真够刺激的了,怪不得独家销售的某书店要悬贳:“举报盗版者奖励5万元。”
对于这场货真价实隐私大战的性质,笔者不怒多说,因为已有人批评这种糟踏纸墨,尤其是读者光阴的行径,甚至还规劝过这位导演自尊自重,勿写书回应。但谁听你的?若再多言,没准要换一句抢白:“卖隐私得有资格,你有吗?何苦自讨没趣。
只是免不了要为那些在案头躬耕的学者们悲哀。他们煎精熬血写出来的宣传科学真理、有利国计民生的著述常常在出版社遭冷眼,出版了也得自产自销,即使是正版书,千字二三十元的稿费还屡屡拖欠,几时有过卖隐私者们如此风光?
然而这种风光断乎不是正常社会美丽的风景,相反倒是煞了读书人的风景。如果我们那些负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素质重任的出版部门也美丑不分,优劣莫辨,两眼紧盯在钱袋上,热衷于为名人的“暴露癖”铺设温床,助其繁茂,那真会像杨贵妃得宠之后,白居易慨叹的“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而用此类书籍熏陶出来的读者,除了“窥私欲”膨胀之外,还能长进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