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亚平
离婚正式宣告婚姻的结束。爱情的死亡、家庭的解体,于情于理于法来说都是人生中一件十分严肃的大事。但是近几年来,随着离婚现象的增多,一股假离婚的浊流也在暗暗涌动。据某基层法院提供的资料,1996年共接待387对要求离婚的夫妻,其中查出假离婚218对,占离婚案件的56%还多。通过对这些假离婚案件的调查分析,发现假离婚的主要动机是逃避计划生育和逃避债务,其中前者占85%,后者占8%,其他仅占7%。
一、假离婚,夫妻共同上演的闹剧
假离婚是夫妻蓄意串演的一部为了共同目的的闹剧。虽然他们在法庭或外人面前极力渲染夫妻两人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但他们却表现出十分惊人的理智:两人讲述时均心平气和,言谈和形态上缺少火药味,看不出感情破裂的丝毫迹象。夫妻双方往往没有真正离婚者那样争强好胜、斤斤计较的一般特征。从法庭审理来看,假离婚案件一般都能轻而易举地达成离婚协议,百分之百的以调解结案。
由于夫妻都是以假离婚来达到某种共同的目的,因此在法庭审理的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多少纠缠,往往存在三个“一边倒”现象: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边倒,房产、家俱、家用电器、金融资产等都归一方所有;二是共同债务分割的一边倒,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多少都由一方承担;三是小孩抚养的一边倒,未成年子女随分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当然,假离婚的夫妻还有一份只有两人知晓的秘密协议,对假离婚后的行为、财产的所有、双方应承担的责任等进行约定。
自然,夫妻假离婚后并不会真正脱离夫妻关系,他们依然过着日同餐、夜同宿的真正夫妻生活。尽管有一部分人假离婚后为了遮人耳目,双方公开分居,或一方流浪他乡,但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实际上还是“藕断”丝连,明里分开暗里还是住在一起。在假离婚者的心目中,有着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只不过是实现某些共同目的的通行证,是躲避某些义务和责任的挡箭牌。
二、形形色色的假离婚
为逃避计划生育。由于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已生育两胎及多胎女孩的夫妇,想方设法利用假离婚超生求子。当事人多为农村村民。离婚手续办好后,小孩和父亲一起生活,女方跑回娘家生育,达到目的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也有离婚不离家的,明目张胆地超生,因有离婚调解书作挡箭牌,超生的一方又没有子女的抚养权,计生干部也不好做工作。
为逃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就是有一些人昧着良心有意逃避债务,假离婚竟给这样的逃债者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李某作生意亏损,欠某公司货款4万余元无力偿还。当他得知该公司欲向法院起诉时,便抢先与妻子协议离婚,将一栋新屋和家里的主要财产都给了妻子。事后,法院审结了李某与某公司的货款纠纷案,判决李某偿还公司货款4万余元。李某此时已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精光罗汉”。当法院派人对李家房屋等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李的妻子却拿出了同样盖有法院鲜红大印的离婚调解书,声称财产已归她个人所有。执行人员只好空手而归。
为转户口。夫妻双方男方是城镇居民,女方是农村村民。按现行有关规定,其子女是不能享有城镇户口的。假离婚后,其子女归拥有城镇户口的一方抚养,便有机会给子女办农转非,使子女跳出农门。
为多要房。根据我国住房福利政策,城镇职工家庭可在夫妻单位中任何一方分到一套福利房,并可以享受优惠购房的待遇。由于优惠购房和商品房存在较大的差价,在利益的驱动下,不少人打上了歪主意,既想在丈夫单位分房,又想在妻子单位分房。为了多要一套享受优惠的房子,不少人挖空心思作假,假离婚就是其中一种。陈某和妻子不在一个单位,陈某在单位优惠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后,迅速和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房子和家庭财产都归陈某,小孩归妻子抚养。陈妻借此向自己的单位申请要房,单位无奈,只好分给她一套。
为骗钱财。少妇黄某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当地一经商男子陈某,并有了暖昧关系,为了长期和陈某同居,并骗取陈某的钱财,黄某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尔后,她持着离婚证明与陈某生活在一起,骗取了陈某大量的钱财。黄某回家后依然和原来的丈夫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黄某后被派出所以卖淫查获。黄某振振有辞地为自己辩护,说她是和陈某谈恋爱,并拿出离婚调解书来作证明。派出所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定黄某的罪,只好将她放了。
为办调动。工程师林某想调离本单位,无奈他所在的工厂有一个土政策,就是夫妻双方在本单位的,其中一方想调离,另一方也必须随之调离,否则不予办理。林某只想调动一个,但又对土政策无可奈何,后来,他与妻子办理了假离婚,有了离婚调解书作挡箭牌,工厂再也不好卡他了。
为出国。曾某申请了两个出国的指标,准备和妻子移居国外,他的同事胡某得知后,要求曾某转让一个指标,以便使两家都能出国。曾某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对此比较爽快的应诺了。为了将此事做得天衣无缝,曾某和胡某都分别和妻子办了协议离婚手续,然后,曾某和胡某之妻又办了假结婚手续,虽然实际上两个家庭生活和原来没有什么变化,但胡某之妻却已变成曾某法律上的妻子。他们商定,曾某和胡某这对假夫妻出国后就办理离婚手续,再分别和原来的配偶复婚。复婚后,各自再以配偶的身份申请出国。这样两个指标就可以使四个人出国。
三、假离婚究竟骗了谁?
不管以什么为目的,假离婚都是违反婚姻法的。按照婚姻法规定,构成离婚的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假离婚是双方当事人蓄意串通,虚构事实和理由,故意制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假象,共同欺骗法庭,骗取离婚调解书。作假做到了这一步,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损害了人民法院的执法形象和权威。
假离婚大都为了谋取不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利益,因为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他们只好打着假离婚的幌子,干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勾当,有的甚至拿假离婚作通行证和挡箭牌,破环国家的计划生育国策。假离婚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作真时假成真。有的夫妻假离婚后,违背诺言,又与他人结婚,从而使假离婚的闹剧变成家庭真正解体的悲剧。当一方发现后,为时已晚,因为有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掩护,受害者有苦无处诉,往往缠住法院不放,要求更正假离婚的判决,但事已至此,法庭也无能为力了,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和社会风气。
由此可见,假离婚是在骗法律、骗政策、骗道德、骗感情、骗国家、骗集体、骗他人,骗来骗去还可能骗了自己。其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是不可小觑的,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予以防范,以防止假离婚现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