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近日作出规定,凡是企业中的劳动模范,一般不得安排其下岗,夫妻双方同在一个企业的,也不得同时安排双方下岗。
北京市明确规定,企业因搬迁、出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或因亏损而使职工大面积下岗的,企业要提出下岗人数计划及分流方案,征求职代会意见,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对于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需要安排下岗的职工,企业要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建立工作制度,规范下岗行为。凡是企业劳模,一般不得安排其下岗。夫妻双方在同一企业,不得安排双方下岗;已经下岗的,企业及主管部门须安排一方上岗。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企业,有一方已下岗并领取了“待工证”,另一方企业不得安排其配偶下岗。对企业中下岗时间较长,又没有其它收入,生活比较困难的下岗人员,企业要优先提供上岗机会。
对下岗职工,规定凡是因企业原因下岗的,均应按规定进行下岗待业登记,企业必须为其办理“待工证”。已领取“待工证”的下岗职工,企业要保证其基本生活费用、按规定对其进行分流安置,下岗职工有权利享受各项分流安置政策。下岗职工参加培训后,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上岗的,企业可解除其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