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购买房屋已成为我国居民最主要的投资方向。住宅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固然对老百姓是件好事。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处于发育阶段,许多法律法规刚刚建立,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慎重,不要轻信推销员和各种媒介片面的广告宣传,特别是对国家在房屋买卖中的一些规定更应有所了解,它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房地产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一是违法或违章修建的建筑物不能买卖;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的和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未明确的不能买卖;三是教堂、寺庙、庵堂等宗教建筑物不能买卖;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需要加以保护的房屋不能买卖;五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被征用或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禁止买卖;六是单位不得擅自购买城市私房;七是出租人、共有权人、出典人的房屋可以出售,但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共有权人、承典人有优先购买权;八是出售享有国家、单位补贴或建造的房屋有一定限制。
消费者购房卖房时“五证”一定要齐全,所谓“五证”是指:1、房地产企业承建的该项物业是否有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文件批件;2、是否有规划局的规划使用证;3、是否有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证明卖方已交纳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证);4、是否有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证;5、是否有房管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它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廖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