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陵晚报》11月8日报道,南京市中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对犯有泄漏国家重要机密罪的被告人王国新和朱玉祥,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缓刑2年。
被告王国新和朱玉祥原系南京香港永发金拉线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系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委托研制、生产、供应安全线唯一定点企业,安全线属国家保密产品。1996年12月中旬,王国新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遂与朱玉祥商量到南京金箔集团公司工作。今年1月初,王、朱在与金箔公司有关负责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2月间背着造币总公司、永发公司帮助金箔公司上马安全线生产,制造出安全线产品擅自发往有关印钞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告王国新、朱玉祥已构成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