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为谋钱财绑架幼女以身试法关进牢狱

2023年09月26日

近日,颇受群众关注的“3·25”绑架勒索案,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进行了公开宣判。罪犯杨军宏、陈卫仓、姜利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五千元;路小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五千元,李军娟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三千元。

灞桥区洪庆岳家沟村农民杨军宏(18岁)和西安化工溶剂厂工人姜利峰(18岁)与来西安打工的临潼区韩峪乡的陈卫仓(20岁)纠集一起,为勒索钱财共谋绑架姜利峰姐姐房东的孩子未遂后,便把魔爪伸向洪庆砚湾村侯军利九岁之女侯欢。

1997年3月25日早7时许,杨军宏、陈卫仓,姜利峰窜至第二炮兵学院东墙角处等候,当侯欢路经此地上学时,与侯欢相识的杨军宏将侯欢挡住骗到化工溶剂厂后围墙处,在陈、姜的接应下,将侯欢带到姜利峰在化工溶剂厂的宿舍藏匿,被24日晚在舞厅与杨、陈、姜相遇的洪庆路家湾村路小燕(女,18岁),赵东村的李军娟(女,17岁)知道并与姜利峰看管侯欢,杨、陈十时许乘车到轻工业批发市场,在附近按照侯欢所讲的电话号码给侯家打电话,索要人民币十万元。

26日杨、陈又分别到纺织城、火车站等地多次给侯家继续打电话威胁筹款之后,由路、李借得一部收音机,给侯欢录音。被绑架的侯欢哭闹着“要回家”,“要上学”,孩子的哀求他们置之不理,并由姜利峰买来自以为是安眠药(实为安定片)每天给孩子服用。27日杨、陈再次给侯家打电话并放了侯欢录音,告诉侯母带上钱在指定的电话亭等候,之后又多次变换电话亭,终因恐惧接钱未能成功。但他们仍不死心,于28日密谋决定再次接钱,晚9时姜利峰打电话告诉侯家准备好钱在家等电话。29日凌晨二时许,路小燕留守看管侯欢,姜用电话指使侯母带上钱十分钟之内到指定地点取一纸条,按纸条上写的办。杨军宏、陈卫仓,李军娟带着让侯欢写有:“将钱放在石碑上,后去灞桥接人”的纸条,到商定的赵东村石碑处将纸条放在石碑上,便上到石碑后二层楼上窥视,发现情况不妙,下楼取走纸条,各自逃回姜的宿舍。陈卫仓将罪证毁灭。29日7时许五犯被公安人员一举抓获,被绑架了96个小时的侯欢得到解救。(王希安李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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