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西安市劳动局获悉,西安市将从下月开始至明年4月份在全市开展对用人单位1997年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年度监察,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从而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用工年度监察是劳动监察机构依法按年度定期集中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的一项劳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它加大了劳动监察的覆盖面,缓解了劳动监察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使用人单位的被动接受检查变为主动自查自纠和主动接受检查,将一些用工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西安市经过在户县、灞桥区、高新开发区进行劳动用工年检试点,收到较好效果,今年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今年开始的劳动用工年度监察内容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二是遵守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三是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四是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五是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今年劳动用工年检将放在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方面,共分自查和审查二个阶段。对年检合格的发“合格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接受年检或愈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罚。
本报记者刘鹏通讯员周育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