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吕进昌
有些事情是不能细想的,一细想便要犯糊涂。比如,“人民XX人民X”这个公式吧,至今仍在被套用着:“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公路人民修”,“人民城市人民建”……在我们那个地方,农民不必说,单是公薪族,至今月月“爱你没商量”地从工资中扣“教育集资款”。还有什么集资建革命烈士纪念馆。这革命烈士是为人民而牺牲的,理所当然地革命烈士纪念馆革命人民盖了。
若不细想,似乎并不存什么问题,人民的事嘛,人民不办谁办?比如建革命烈士纪念馆,人家抛头颅洒热血把你解放出来,现在让你出几个钱为他们建个纪念馆都不肯,你还有良心吗?还算革命人民吗?但一细想,问题可就来了:建纪念馆也好,办学修路也好,不是明明白白属于政府行为吗?就算搞了机构改革吧,但如此“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各级领导就不怕失业?此其一也。其二,“人民”早已纳税缴费,即使转入财政上交国库,也仍属人民而不是少数人的。用“二税”的钱难道不算“人民XX人民X”?其三,归因于“财政困难”,但怎么有钱买小车盖大楼吃喝OK,偏偏无钱办学修路?
连自己都觉得这近乎胡思乱想,无事找事,差不多像鲁迅先生笔下那位狂人,陈老五送来一碗蒸鱼,吃下去也就完了,偏要琢磨鱼那白而且硬的眼和那张着的嘴,直觉得它也吃过人,弄得兜肚连肠吐出。简直自找苦吃。
有人却不以为然,且名之曰“贯彻群众路线”。我先是颔首,继之又糊涂起来。有一个由全省人民集资修建的体育馆,近20年了,并不见有多少“人民”有幸得进。人民掏钱建的学校,又已经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但人民的孩子上学并不少缴费。路是我开,但要走同样要留下买路钱。农民应属于“人民”范畴总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但许多地方和部门招考国家公务员明文规定“农业户口的不得报考”。至于群众拥护的干部因领导看着不顺眼便被打入另册,有衣衫褴褛的人民进人民政府便被避之阻之斥之乃至逐之,那分明是“领导路线”,“密切联系领导”了。
在有些人那里,只不过在困难的时候,在需要出钱下力的时候,才会想起群众,一旦钱出了,力下了,一切光昌流丽功成名就了,也就记不得“大哥贵姓”了。在他们眼里,所谓“群众”,虽然不能说是懵懵懂懂的“群氓”,任人驱使的奴隶,也算得上敲门砖,只可拉车不必吃草的马。所谓“群众路线”,也不过是“群众路“限’”罢了。有个顺口溜是专为这样的人画像的:“开会,面向群众;看戏,带领群众;劳动,相信群众;登门收款,联系群众;集资募捐,发动群众;参加宴会,代表群众”。如此而已。
一个名人说,天下最容易的事便是当官,倘使这人连官都不会做,那就太不中用了。我要说,要做官最好到中国做,那是容易上加容易。试想,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2亿人口,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哪件事不与人民相关?遇到什么难题苦差,尽可套用那个“人民XX人民X”的公式,无不迎刃而解,春暖花开。到时候尽管替人民领奖登报上电视,说不定又会弄个师长旅长当当。
一位“老支前”倒想得开看得淡:“现在是天下太平,万一再打起仗来,他们还会有回到我们中间,和我们滚到一起的时候的。”
——真到了那个时候,代价可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