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首开我省公务员买断工龄之先河,由政府出钱买断辞职公务员的工龄,按不同工龄标准一次性付给生活补贴。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建立机关高效有序的竞争机制,把有能力带头发展非国有制经济的干部推向市场,去年12月19口,咸阳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分流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指市县两级所有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辞职的程序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辞去公职的人员,凡工龄在三年以上,年龄男50岁以内、女45岁以内的,按买断工龄办理,一次性发给本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工龄3—10年的,每年2000元;11——20年的,每年3000元;21年以上的,每年4000元。同时,停止其公费医疗和养老统筹。
(摘自《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