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成时
骗术之一:以招谋私。表面上是招聘人才,而真实用意却在于显示某公司领域拓宽、规模壮大、人才需求强大的企业形象。如有的单位格外重视社会上的招聘会、交流会,几乎逢场必到,或是时隔一段,便在报上显眼位置打出一则招聘启示,公司大名赫然人目。借此进行形象宣传,以避免单一广告引起的公众逆反心理。
骗术之二:草船借箭。有些单位在对应聘者进行的测试中,科目多是对某一项目或技术产品进行设计、论证或答辩,实质上是靠测试窃取他人技术。由此出现了一部分想跳槽的人索性靠出卖单位和别人的研究成果来达到目的。也有的单位利用招聘活动,骗取一批又一批廉价劳动力。
骗术之三:借招捞钱。一些单位借招聘之机,索取大量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实际上只招一两个人或是根本不招人,却狮子大开口,狠宰求职报名者,收了几十万或是几百万后,草草考试便音讯皆无。
骗术之四:明招暗拐。一些人贩子专门钻“招聘”的空子,谎称有优厚待遇,舒适的工作条件,诱骗求职者,尤以拐卖妇女为多。
骗术之五:渔猎女色。某些“公司”的招聘,要求应聘者为未婚女性,不但要年轻,而且要容颜娇美,楚楚动人。名为招聘小姐当秘书、文员、出纳等,实为老板物色长期姘居的玩物。
如今各类“招聘”越来越多,一些不法之徒鱼目混珠,进行犯罪活动。对那些利用招聘进行犯罪的不法分子要给予严厉处罚,应聘者也应擦亮眼睛,增强辨伪能力,以免误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