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多硕
近日到基层采访,听到这样一件事:“双节”之际,有些单位忙于给有权单位和有权的人“拜年”,而名为“拜年”,实为拉关系也。笔者认为,很有必要给拜年者和受拜者提个醒儿。
我国素称“礼仪之邦”。每逢佳节,亲朋好友互赠礼物、互致问候,当属人之常情。但像上面所说的用公款给管钱、管物、管项目的有权者“拜年”,那就变了味。对此,职工群众是很有意见的。
据说,有些单位用公款拜年,不是为个人谋私,而是为单位谋利。这种观点似乎颇有“市场”,连不少领导干部也是说起来振振有辞,干起来堂而皇之,没有半点忌讳。毫无疑问,我们的干部应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为官一任,富民一方”,为了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经济振兴,适当争取一些建设项目和资金、物资等,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信誉等,而不该用变着法子送礼的手段来达到目的。这样做,即使能获得一些局部利益,却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作为掌权单位和个人,更不能佯装糊涂,趁机捞取不义之财。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当好人民公仆,这是每个干部的起码做人准则。
春节快到了,欲杜绝用公款拜年送礼现象,关键在于受拜者要在自己的“门口”切实筑起一道“拒礼”的堤坝。这是检验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清政廉洁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