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效常
从报刊上见到,某县执纪机关庄重宣布: “春节期间不许给县上领导拜年,事企业单位也不要给主管部门拜年”,鄙人天生愚钝,经过多方猜度,也难解这“不许拜年”的真正内含,后经友人指点才恍然大悟。
“拜年”有什么错?中国自从有了“过年”以后,“拜年”也就随之出现了。过去只听说过“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从未听说过“不许拜年”的。旧时,农历正月初三以前,晚辈对长辈就要拜年。儒雅一点的人家,摆上香案,给长者叩首;粗野一点的,遇到哪儿就哪儿磕三个头了事,敬祝老人福寿康乐。拜年之风至今优存,不过免了磕头之礼。拜年的范围也在扩大。现在,一些机关单位到了春节前,备清茶一杯,开个“团拜会”,算作集体拜年。国家领导人在春节祝辞中庄严的“向全国人民拜年”;一些企业也通过报刊、电视向广大用户拜年;亲朋好友,通过寄“贺年片”致意祝福。这种礼仪,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文化,是禁不得也禁不了的。
而今,一些机关单位的“拜年”,已是腊汁羊肉味了,不过是“送礼”、“行贿”的指代词罢了。
中国是“礼仪之邦”,春节期间,买点礼品去探望亲朋故旧,自在情理之中,谁也不会去无聊饶舌。问题在于,这,几年一些机关单位厂矿企业花巨额资金筹办礼品或礼金,给上级领导“进贡”,美其名曰“拜年”。这种“拜年”,说雅一点是“送礼”,实质是赤裸裸的行贿。人常说:“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但给那些人送礼,恐怕是“肉包子打狗”——有往无来。当然,也有另一种的“来”,那就是权钱交易了。
机关单位的送礼,都是公款私送,慷国家之慨,进行个人感情投资。这种公款送礼一公贿,在某些地方似乎已经“四化”(普通化、公开化、“合法化”、大案化)了。不仅派要员送,甚至单位领导亲自送。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什么:“只要为集体,就要敢送礼”;“投芝麻抱西瓜,吃小亏占大便宜”。有人说:“廉不廉,看过年”,这话不假。对此,有的在机关大门设立岗哨监视,有的设登记簿,都无济于事。岂不知堵了前门走后门,堵了机关进私宅,真是奈何它不得。关键是没有堵住人生观、价值观那个总闸门。
而今的腐败,上面三令五申大声疾呼都有禁无止,那种闪烁其词:“不准拜年”,有多少人去理会呢!“犹抱琵琶半遮面”,那只能是官样文章了。还不如直截了当地说:“不准给领导机关领导者送礼,一百年不变。谁用公款送礼就撤谁的职,谁行贿就立案查处谁。说到做到,决不放空炮”。这样,看群众会不会报以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