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16日,郑州啤酒厂大会主席台上,郑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向工人们郑重宣布:依法逮捕厂长黄清波,当戴着手铐的黄清波被押到会场时,全场掌声雷动,许多职工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为了这一天,他们整整等了3年!
黄清波作为郑州化工大学64级的本科毕业生,曾在郑州市油脂化学厂香皂车间任技术员期间,先后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1990年12月22日,调至郑州啤酒厂任厂长。这个始建于1964年,于80年代末发展成为拥有近千名职工、年产值近亿元、年上缴利税五六百万元的国家大型二类企业,自从黄清波出任厂长的6年多的时间里,一步步走向破产的深渊。至1997年3月评估时该厂总资产只剩下4700多万元。当年4月,郑州啤酒厂正式宣布破产,被一家私营企业收购。
黄清波上任不久,就通知行政科给自己重新装修办公室,于是刚购置不久的沙发、写字台被换掉,又添置了空调、大彩电等“现代办公设备”,一下子花去好几万元钱。装修完办公室,黄清波换“坐骑”又整整花了36万元人民币。
黄清波先在装修一新的办公室内还设置了一张软床,随后从外单位调来一个擅长按摩的女医生。说是厂医,其实成了他的私人保健医生。黄清波不抓管理、产品质量,却一门心思扑在搞歪门邪道上。从1992年起,啤酒厂发生了多起由于啤酒质量引起客户要求退货的事件,先后至少有50吨啤酒被白白倒掉,而未出厂就被报废的则高达上百吨。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损失?原来是他把可以购回一级大麦的钱购回了三级货,花一级麦芽的钱购回等外劣质品。
在厂里,黄清波任人唯亲是出了名的。他上任不久就把与过去厂领导关系密切的、或他上任后“不听话”的干部一律就地免职,随即任命一批“自己人”。1993年2月28日,厂里投资41万元(其中包括职工集资八九万元)的天丽大酒店正式开业。开业不几天,黄清波却让他妹夫家的一个外地亲戚以“第一年上缴15万元”“投标”,最后出任该酒店总经理,酒店仅维持三四个月就“关门”了。40余万元的投资几乎被折腾得底朝天,所有固定资产只折回几千元,此外还欠下了不少外债。
刚愎自用的黄清波并未从中吸取教训。不久,他又背着厂里的职工,以啤酒厂及其劳服公司作担保,先后贷款965万元建起了温莎夜总会。当时厂里连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都没有,当年9月1日,一些工人从电视上看到温莎夜总会的开业广告后,厂里顿时像开了锅一样。不到一年光景,“温莎”重蹈“天丽”覆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两个主要负责人和原厂办主任携款外逃,至今下落不明。
上梁不正下梁歪。工人们只见一批批啤酒被拉出厂门,却不见货款收回。个别人甚至与销售商勾结起来坑企业。据检察机关查证:该厂67名业务员中,大多有挪用公款的嫌疑,他们擅自将推销后收回的啤酒款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长期不还,致使全厂至今仍有1020万元的拖欠款流落在外。至于产品的价格,厂里更是混乱到一个人一个价,一天一个价。1994年7月,郑州啤酒厂因经营不善被迫停产。
工人们终于忍无可忍!他们喊出了“告倒腐败厂长”的口号。一些老职工自发组织起来,踏上了上访之路。1997年2月,郑州市检察院法纪处渎职案件侦查组立案侦查黄清波的渎职行为。郑州啤酒厂工人告倒渎职厂长的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思考。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有渎职罪的厂长们,在弄垮了企业之后,仅仅罢官是不够的,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摘自《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