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冬生
时下,国有企业频频出现亏损现象,一些领导为了“扭亏为盈”,对部分亏损企业实行审计制定,这不失为“治亏”的良策。然而,审计部门如能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行事前监控,避免亡了羊再补牢,岂不更好。
最近,某企业对一个三产单位审计时发现:1995年至1997年连续三年共亏损近100万元。出现这种连续三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有些单位领导搞粗放经营。平时不审计,工程完工后总审计,这种把平时盈的、亏的都放进“包袱”里,最后打开“包袱”算总帐的经营方式往往造成一笔“糊涂帐”。二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欺上瞒下,设立几个帐号,在帐上做手脚,把贪污的公款“转嫁”到其它开支上,造成一笔“隐蔽帐”。还有一些负责人和审计人员勾结一起,借机大捞一把,审计也是走形式,做样子。结果是亏了企业亏了职工,富了个人。
一些企业审计部门,平时不查帐,发现亏损时才审计,这种“贼走关门”的措施往往使企业造成一笔巨大损失。笔者认为,要想根治这种现象,应该建立一种完善的审计制度,出现亏损苗头就及时审计,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对不盈利或有亏损的单位领导,及时撤换,以免使企业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