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羽绒厂的36名职工被企业强迫“买断工龄”裁减出厂,在省地有关部门的干预下,不久前,36名职工重新回厂获得妥善安置。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严正指出,不得将“买断工龄”的办法用于国企改革。
去年10月23日,上饶羽绒厂兼并了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上饶飞鹅羽绒厂,在资产及债权一并划归的同时,却不接收原厂职工。12月中旬,上饶羽绒厂决定将飞鹅羽绒厂的36名职工裁减出厂。被裁减的职工按厂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偿费。从1998年元月1日起,上饶羽绒厂将不再负担36名职工的工资及任何费用,与企业解除一切关系。根据此做法,36名职工中,最少的只能领取2000余元。36名职工在签署“本人意见”时,明确指出,厂方的做法违反了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
江西省总工会上饶地区办事处获悉此事后,派人到该厂进行交涉。
随后上饶羽绒厂的主管部门江西省外贸进出口公司及时派出了工作组,会同江西省总工会上饶地区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来到上饶羽绒厂调查,召开了有各方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取得了一致意见,江西省外贸进出口公司已责成上饶羽绒厂对“买断工龄”的做法立即予以纠正,36名职工均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进行了妥善的安置。
(原载3月26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