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3月初,三原县渠岸乡政府以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搞好乡企改制工作为由,强行让已承包给私人的乡东光机械厂停止生产,将企业上报给县上有关部门,列入三原县拍卖企业名单,给承包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富平县下岗职工张群从去年元月开始,承包了已停产多时的渠岸乡东光机械厂,承包期为5年。承包后,张群先后投资20多万元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过一年的努力,企业已初具规模,逐步打开了市场。今年陆续对外签订了总价值262万余元的供货及加工合同。3月8日,作为发包方的渠岸乡政府召开会议,宣布了乡党委3月5日作出的决定:免去张群同志东光机械厂厂长职务,由“渠岸乡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接交东光机械厂有关手续。3月9日上午,渠岸乡企业办主任黎宏带领三人到东光机械厂,让张群封存印鉴、移交财产。张群要求将事情说清楚,黎宏便安排人员买来锁子,将厂里所有的门全部上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张群多次向县乡企局、县体改办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聘请了律师,准备起诉渠岸乡政府。
4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渠岸乡政府,乡长李振生不在,与张群签订承包合同、负责乡上企业的副乡长潘聪敏也出去了,乡上工作人员给潘聪敏打了一个传呼,潘聪敏在电话中得知是报社记者来了解情况,便让记者到东光机械厂找黎宏。在东光机械厂门口,记者看到了三原县拍卖企业公告,东光机械厂的名字列在乡镇企业之中。见到黎宏后,他告诉记者:“通过张群一年零两个月的承包经营,我们认为张群没有合格的经营能力,亦无履约能力,决定向法院起诉,依法终止合同。”当记者问到合同未终止、为什么要锁门时,黎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天采访结束,记者离开东光机械厂时,仍看到一些车间、库房的门被锁着。
本报记者霍济成田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