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人们处理大是小非、大矛小盾,最终都得朝一个上面撵——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撇开法律不顾,凭“拍脑袋”办事,也不能凭一己一时之喜怒好恶来“生整”。
其次,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是专为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和发展非公有企业作的。应该说,中小企业在县乡这个层次比较多,县乡也是私企发展的重要阵地。县乡能不能依法办事,营造出一个公正有序、健康祥和的外部发展环境,对发展本县本乡经济很重要,也关乎到省上两个《决定》能否贯彻落实好。
这就是我们今天集中发这两篇非正面表扬稿件的用意所在。希望韩城市枣庄乡政府和三原县渠岸乡政府对照我们上边所说的两点意思好好想一想,以免被人责之以“胡来”、“法盲”之类的话;“一人做,百人看,千人说”,也免得让人跟声风传你们那里发展经济的“领导环境”不好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