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敏
敏感的人们已经发现,巨奖销售正在失去原有诱惑力,这不仅因为人们已渐渐由情绪购买转向了理智购买,也因为,运气好的毕竟是少数。但许多尚不富裕的中国人都盼望着那巨大的幸福降临到自己头上,于是,倾囊购物者有之,动用银行存款赌运气者有之,可是,当一堆堆废弃的奖券一次次的随风飘去,当一双双沮丧的眼神埋葬了一次次的失望后,一股强大的怀疑情结也随之爆发了——
我们是不是被人耍了?
尽管大多数的商业企业不会拿自己最珍视的信誉去冒险,然而,他们的怀疑也决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在有奖销售的商战中,少数经营者鱼目混珠,搞假奖销售,不惜愚弄“上帝”,已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
1997年,是有奖销售年。据广州市工商市场管理分局萧宝龙介绍:广州市目前连续12个月不间断展开的有奖售活动超过300多个,包罗吃穿住行各个领域,再加上一些季节性、新产品和一次性销售等有奖活动,超过1300种。于是,一些有奖销售,演变成有奖欺诈,有奖讹诈销售。
然而,投放奖品多少和投放奖品与否却只靠设奖机构的良心和道德来内部完成。于是,空手道的奖,玩你没商量的所谓大奖频频在欺骗百姓……
“红色真好玩”请君入翁
某著名饮料企业于1997年7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国组织了一个命名为“红色真好玩”的有奖销售游戏。据广东公司有关人士称:该有奖销售在两个片子的14个品种中进行。他们在媒体的广告称“红色真好玩”,只要两个图案相加就可兑奖。但广告却没有讲两个什么图案相加就可得奖。
本次“真好玩”共设五种奖:音响组合50个、罐型收音机450个、溜冰鞋30个、手表5000个、背包3000个。而在易拉罐中投奖为:0个一等奖,5个罐装收音机奖,300个手表和10个背包。也就是说:消费者把标有“红色真好玩”的易拉罐全部购下,也不可能出现一等奖和三等奖的奖品。
据有关情况分析,该企业在全国有22家厂商,其中有19个厂参加“红色真好玩”有奖销售活动,其易拉罐销售7月1日?10月30日就突破3亿支……易拉罐却设奖为零(通常投放奖品率不足百分之零点一时,称其设奖为零)。
“诱人欺诈”
吉林某乡供销社举办有奖销售,一等奖是彩电。开奖不久,有人就兑上了彩电奖号,可供销社负责人死活不让人把奖品领走,和中奖人私下达成了一笔交易:只要中奖人在奖券全部售出后再领奖,供销社就再贴给他一笔钱。与此同时,供销社的大喇叭不停地叫唤:“快来买,彩电还没有中奖”。阵阵叫唤激起了3位小伙子的热情,他们倾囊而出,集资买下了最后600多张奖券,无疑,他们买到的,只是一场欺骗。
大奖比该商品低廉
南京一位买了一箱方便面的消费者,打开后发现中了厂家承诺的大奖——一辆小汽车。他来到上海,找到厂家,又是对身份证,又是填大奖表格。最后,厂家拿出的竟是一辆食品做的、面包般大小的小汽车。不管你怎样理论,厂家说,我们承诺的就是这样的小汽车!比一箱方便面还便宜的小汽车,就是广告中承诺的大奖。
无独有偶。一位打保龄球中了“满堂彩”奖的消费者,被告知有万元大奖。待去领奖时,经营者先是怀疑消费者的“满堂彩”被人帮了手脚,其工作人员充分得到证实后,接着就是金蝉脱壳。直至被消费者诉诸于当地的消费者协会,经营者方硬着头皮开始承诺万元大奖——一些打旧了的保龄球器材、保龄球鞋及打保龄球的门票,谓之万元的奖品。
一天,消费者Q的手提电话响起,来电者不由分说地称道:“祝贺您,你的手提电话号码幸运中奖了。奖品是七折价格的灵塔墓穴一个……”还不等来者把话讲完,Q就迫不急待地回敬道:“墓穴奖留着你自己用吧。”
“上帝”算不过商家湖北某男青年结婚前夕,携带巨款和未婚妻上街购买结婚用品,遇上一商场搞有奖销售,尚有6辆摩托车,4台彩电未被摸走,经过一番计算,他倾囊而出,花费12000多元买下了全部剩余奖券,当他费力地撕开最后一张奖券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居然一无所获,他的神经崩溃了。
“参加者不得异议”
一些善于玩花招的有奖销售者,在其宣传广告末尾都特别强调:
“这次有奖销售活动,解释权归本公司。”
本公司拥有最终裁决权,参加者“不得异议”。
甚至是消费者申诉的权力也不得异议,给奖品、不给奖品;奖品小的,说的比天还大,奖品大的瞒天过海,其“解释权”全由销售者操纵。
原来,大奖小奖,均在钓你上钩!
在河北、江西等地,已经发生了冲突事件,消费者发现有奖销售举办者弄虚作假,群起攻之。自知理亏的举办者被迫退款,偷鸡不着反蚀米,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关系中奖”
重庆市,一家商场搞有奖销售,20个一等奖,20台彩电。兑奖完毕后,未中者大多哀叹运气不济,偏有一人咽不下这口气,就较起真来,私下偷偷调查究竟是哪些人中了奖,这一调查,竟调查出一个大“猫匿”,20名中奖者,除了4名是完全凭自己的运气中奖外,余下16人均是商场经理、职工的三亲六故。
司法机关的一些人士指出:有奖销售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公开的骗术,应当追究主管人员的诈骗罪责任。
更有甚者,一些商家把有奖销售变成了伪劣销售。当有奖销售活动开展后,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积压商品却象找到了逃生之路,纷纷出笼。
商家更诈带“上帝”
北京,一位消费者在一家大商场买了件上衣,回去一穿,发现两只袖子都向里拧着。她去商场换,挑了半天,全是这样的伪劣品,于是提出退货。不料售货员却说:“这是巨奖销售,卖出了就不能退。”消费者争辩了几句,边上就飘来另一位售货员的冷言冷语:“你要是中了大奖,得了金戒指,就不会来退换了吧?”这位消费者气得七窍生烟。与买到伪劣商品的消费者相比,一些中奖者得到的“奖”也令人无法恭维。安徽某地,一位顾客在一次有奖销售中,摸中了一个一等奖,在周围人羡慕的目光中,他乐哈哈地前去领奖,因为没带身份证,被迫向营业员交纳了一条“阿诗玛”烟,当奖品推出来时,他傻眼了,敢情这是一辆锈迹斑斑的自行车,他恳求对方调换一辆,对方回答说:“我们的奖品就是这样的,你不要拉倒。”
愚弄“上帝”者应该扪心自问一下:“上帝”,愚弄得起吗?这种短期商业行为,究竟能维持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