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和云
有一回,我那上小学4年级的宝贝女儿上课做了小动作,教师状告于我。我责令她罚站反省,饿饭一顿。不料小家伙对我说,“饿饭虐待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允许这样做。”我一愣,小家伙见我不言语,趁机反击:“《中国少年报》上说,虐待儿童要吃官司。”这手真厉害,我无言以对。孩子妈妈趁势解除惩罚,宣布开饭。饭后,我和爱人一起跟孩子谈心,指出上课时做小动作会影响学习,还会影响别的同学。我还主动承认让其饿饭是不文明的教育方式。女儿听得很入神,主动表示今后上课时不做小动作。认真听老师讲课。
这件事对我很有启发。孩子的“狡辩”看似不服管教,但不失为一种“正当防卫”,细细品味,往往不无道理。正是这起“饿饭事件”使我对孩子刮目相看,小家伙小小年纪,就知道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自己!如果家长凭压力,不让孩子申辩,结果是压而不服。即便当时在高压手段下低头蒙混过关,时过境迁,照旧故态复萌。因此,为父母者在孩子犯了错误时,要克制自己的情绪,善于制怒,允许孩子的申诉、从他们天真的辨护词中寻觅智慧的火花,然后因势利导,让孩子从心灵深处认识问题,改正错误。父母的威信也会从对孩子科学的教育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