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要想到《劳动法》

2023年10月07日

文/贾留柱

中国原来没有《劳动法》,因为是清一色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人是工厂的主人。改革开放以后,非国有企业,如个体、外资、三资企业,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冒出来,且已呈星火燎原之势。在这种企业中,老板的意志主宰一切。在那种企业内当工人,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所以人们把这种工人称为打工仔。仔者,小也,地位自然低贱,工作时间长短,工资高低,人员的去留,全由老板来决定。遇到个好老板算是运气好。碰到个坏老板,经济上吃亏不说,人格上的侮辱也难免。报纸上就曾披露过,韩国一女老板,因个别工人的过失,竟罚全体员工下跪,不跪者立即除名,有一位工人不堪此辱,硬是不跪愤然离去。此事被媒体披露后,有一企业将这位工人送到大学培训后重用。老一代中国工人,面对那一群长跪于地的同胞心中该做何想,难道中国工人又要吃二茬苦,受二遍罪?!为了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为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了保护的法律武器。

某三资企业拖欠工人工资达三个月之久。工人多次和老板交涉均无结果,只得反映到市工会。工会立即指出该企业老板违反了《劳动法》,如不纠正,将依法上诉。慑于《劳动法》的威力,老板立即补发了工资。

一部门主管,以种种名义克扣工人工资达三千多元。工人向老板反映,老板不管不问,只好上告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部门依法处理,为工人追回了被克扣的工资。有了《劳动法》,那些非国有企业的老板们就不敢对员工们为所欲为了。

《劳动法》的确使打工仔们受益匪浅。对仍是工厂主人的国有企业职工来说就不知该怎么说了。象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映的,内蒙赤峰糖厂要职工每人集资一万元,不出钱就下岗的事,厂主管人员就不管什么《劳动法》了。

工厂资金紧缺,做为工厂的主人,拿出自己的积蓄,帮助工厂渡过难关,这本无可非议。只是有些领导由于经营观念还没转变过来,仍是老一套经营模式,结果自然是钱光厂倒闭。更有些领导,总以主人的主人自居,花国家的钱大手大脚惯了,国家不给钱了,伸手向工人要。工人节衣缩食的为企业集资,这些主人的主人却仍是行则高级轿车,住则豪华宾馆,吃则高档宴席,对工人集资的钱花得毫不心疼,花完了再集,把工人当成了摇钱树。正如电视报道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门前对记者说的,“工人买马厂长骑,骑了两年半,剩了一张皮”。象这样的领导工人们该用什么法来约束呢。看来《劳动法》也有吹不透的墙。看来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比制定一部《劳动法》要难得多。

中国工人阶级在共产党的福荫下,过了几十年翻身当家做主人的好日子。树立了时刻听从党召唤、党的需要就是我的志愿的良好思想作风,而党的具体形象就是各级领导。孰不知二十年改革大潮,鱼龙混杂,有一些领导早已背离了党的方针路线,成为了吸食人民血汗的败家子。他们慨国家之慷,吃工人脂膏,早已不是共产党员了。虽然中央一再严查重打,把一批批恶行昭著者绳之以法,但全国工厂数以万计,惩治起来难免挂一漏万。这就需要广大职工起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了。象中央电视台报道的武汉某塑料厂工人拒不接受上级委派的厂长,而自己选举厂长的事,就说明工人只要敢于以法律为武器,完全可以阻止自身合法利益再受侵害。

有一个厂,因原材料没有到位,二度数月没完成生产任务,责任并不在工人,全厂职工却被陆续扣发了三四百元的工资。后经过努力全年任务终于完成了,工厂不但没亏损,反而盈利。按理说扣发的工资该补发了,但却没人敢提这件事。这不由得使人想到了鲁迅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可另一个工厂就不同了,完成任务后,工资仍被莫明其妙地扣了不少,既然干好干坏都要挨罚,努力工作就失去了意义,工人依法同领导交涉,后终于要回了被无理扣发的工资。这给人一个启示,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切莫逆来顺受,而要想到中国还有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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