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卫生部《关于暂停临床基因扩增(PCR)检验的通知》(卫医发(1998)第9号)精神,省卫生厅近日已发出《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暂停临床基因扩增(PCR)检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单位“一律不得使用未经正式批准的试剂,开展临床PCR检验项目和发临床检验诊断报告”。据此,请各有关新闻、广播、电视单位暂停发布有关临床基因扩增(PCR)检验内容的医疗广告。
据卫生部的文件称基因扩增技术是现代分子生物学检测的先进手段之一。开展PCR检验技术的医疗机构建实验室已有数百家,并在迅速扩展,有的甚至在乡镇卫生院开展。但是目前国内有上百家PCR试剂盒自行生产单位,至今尚未有一家获正式批准生产文号。试剂质量良莠不齐,加上实验室设置不规范,人员缺乏基本培训,造成临床检验结果的混乱,增加了患者负担,资源浪费严重。
为此,卫生部要求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正式批准的试剂开展临床PCR检验项目和发临床检验诊断报告。现阶段基因诊断检测只能用于科研,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患者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