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涉及8省17个地区的10类商品,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重点整治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制假售假活动。
这10类商品分别是:河北廊坊的假冒日用品,行唐县的假冒固体饮料与奶粉;河南禹州、夏邑、项城的假烟;江苏武进的假冒一次性注射器;广东粤东地区的假冒日用品、化妆品,粤西的假农资;福建南安、云宵的假烟,晋江、福清、莆田的假冒食品与饮料;山东惠民的建筑安全保护用品;四川宜宾的假酒;浙江义乌的假冒食品与饮品,以及一些地区印制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