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基本单位普查结果,1996年末全省有法人单位19.18万个,其中:单产业法人单位18.52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97%;多产业法人单位0.66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3%。全省产业活动单位总数22.48万个。结构分析表明,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有制经济仍是主体。在全省法人单位中,公有制单位13.24万个,占69%,非公有制单位5.93万个,占31%。股份制经济法人单位0.43万个,占2%;外商投资经济法人单位0.13万个,占1%;其他经济法人单位2.83万个,占15%,其中联营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法人单位分别为818个和357个。
(二)、企业单位是社会基本单位的主体,事业单位、社区管理机构比重较大。在全省法人单位中,企业单位8.31万个,占43%;事业单位6.04万个,占32%;行政机关1.16万个,占6%;社会团体0.19万个,占0.1%;社区管理机构3.48万个,占18%。
基本单位普查结果表明,我省社会经济单位结构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产业活动单位中非营利性单位比重过大,表明经济市场化水平还很低;机关团体单位过多,冗员问题突出;地区分布不平衡,陕南、陕北单位比重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