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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一卖了之要不得

2023年10月07日

□孟渭泰

最近一个时期,国企改制中出现了一股出售成风的倾向,值得警戒。

国企改制要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善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绝不是“一卖了之”,放小并不意味着“放弃”。如果采取“甩包袱”办法,不管企业大小好坏,一律“一卖了之”。必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银行债务悬空,而且出售后的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支持和约束,难以完全适应市场竞争,致使企业经营困难,职工大量下岗,直接影响国企改制的顺利实施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所以,改制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甩包袱”,更重要的是要搞活,搞好。

国有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增加税收、繁荣市场、配套协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国有小企业的改革,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选择利于该企业发展的资产重组形式,该兼并的兼并,该联合的联合,该出售的出售,该租赁的租赁,该承包的承包,该实行股份合作的实行股份合作制,总之,不拘一格,因企制宜,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就行,绝不能抱着“甩包袱”的思想,对中小国企一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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