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浅析集体协商制度试用条件

2023年10月07日

集体协商制度是劳资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健和保险福利等待遇进行协商的一种制度,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从目前试点的情况来看,所选的试点企业都是经济效益好、劳资关系稳定、党政工关系融洽的企业,且劳资双方对集体协商制度比较重视,工会参与积极性较高,三方参与性机制较为完善。但试点企业并不能代表所有企业,向市场经济过渡中,集体协商体制作为调节劳资矛盾的有效手段,在当前是否可行呢?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协商双方主体资格已明晰化。厂长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代表资方是无可非议的。工会作为劳动者代表,代表劳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会法》和《劳动法》明确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可见,劳资双方进行集体协商的主体资格是明晰的。

其次,政府的重视为集体协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劳资双方围绕经济利益发生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政府作为调控者,促使劳资双方通过集体协商调节劳资矛盾以稳定劳资关系是有预见的。当前,企业通过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提高效益的同时,大量歧视性用工和不规范的下岗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通过集体协商制度来规范这些不正当的行为,对稳定劳资关系无疑是有益的。

再次,日益尖锐的劳资矛盾的大量出现为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提供了现实依据。劳资双方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日益复杂和尖税的劳资矛盾的大量出现是必然的。工会作为劳方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这个时候通过集体协商维护劳动者利益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

最后,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集体协商制度对调节劳资矛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经验对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是有利的。

集体协商制度作为调节劳资矛盾的一条有效手段,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在试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集体协商制度还是可行的。(袁金虎)

上篇:复转军人成为西安机务段生产主力军
下篇:陇县开辟再就业一条街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1998-08/06/252780.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