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凤县举行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首发仪式上,李清莲等17户46名保障对象终于如愿拿到了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7至8月份保障金1930元。
《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施办法》是继去年9月1日在全县农村颁布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出台的一项首先在县城所在地居民中试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此次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0元。保障工作的重点,首先是那些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民政对象,其次是那些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目前,全县今年已落实保障金12000元。(张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