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处严格执行《水法》,对违章取水者进行严格查处。今年上半年查处的32件水资源违法案件中,违章取水就占了30件,有效地保护了短缺的西安地下水资源。
西安市是全国100个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在市辖区1648平方公里范围内,可开采的地下水量为6.28亿立方米,实际开采量为6.71亿立方米,超采0.43亿立方米。由于超采严重,使地下水位持续大幅度下降,累计降幅在2.35米至17.05米之间。同时,还引起地面沉降,其沉降速率为每年42.3毫米。为了有效地保护地下水资源,今年1月,西安市水利局与规划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凡在城三区、郊三区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设单位在凿井前必须分别向市水利局提出申请,在取得规划局正式审批文件后,方可与凿井队签定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必须分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地下水凿井许可证》,两证齐全方可开工。
尽管通知写得明明白白,但仍有单位明知故犯。在这30件违章取水案件中,建设方多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和城乡结合部的村委会。西安未央湖旅游度假开发公司,从1986年开始,在区内违章打出19口地下水井,用以营造水面达418亩的人工湖,仅换一次水就用掉了50万立方米水。(李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