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8日,笔者从西安市电信局获悉,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通知要求,全国各地电信部门将取消或调整部分电信资费。
不再收取恢复通话手续费。鉴于用户在缴清欠费时已交纳了滞纳金,因此不再收取恢复通话手续费。
从4月1日起,电信资费滞纳金标准由1%调整为0.3%。
电信营业部门在受理用户查询时,免收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话费清单打印费。
信息产业部重申,各级电信部门要严格执行原邮电部关于收取市话初装费问题的有关规定,用户在装机后一年内拆机的返还70%的初装费;三年内拆机的返还40%的初装费;三年后拆机的不再返还初装费。
信息产业部同时要求各级电信部门严格执行原邮电部关于在电话号簿上刊登电话号码有关问题的规定,无论用户是否刊登电话号码,均不得收取费用。
另外,电信部门向用户错收的费用,一经查实要立即退还用户。(余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