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房商品化,房屋的买卖市场日益活跃起来。由于多种原因,在一些房屋买卖中,因面积的计算经常发生纠纷,有的把房屋的建筑面积当作使用面积出售;有的用含混的“实用”面积代替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有的房屋在买卖中打着“公摊”的幌子多算面积多卖钱。前不久,陈某在西安一家中外合资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两套商品住宅签约建筑面积为125.83平方米,每平方米4000元,一次将50万元的房款付清。可是当搬入房后,实际只有73.53平方米,少了52.3平方米。当陈某找到开发公司时,总经理回答说,锅炉房、车棚等摊入了出售房屋的建筑面积。这位陈某花了50万元实际买到价值28万元的房子。所以,买房一定要了解面积计算的知识。
当前房屋买卖(包括商品房、房改房、拆过安置房等),均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售价。国家建设部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即为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套内的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套内的使用面积;套内的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用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服务的公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的一半。然后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的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的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相加,就是所购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住宅商品房套内的使用面积,是指住宅门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为生活使用总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厨房、厕所卫生间、储藏室、壁柜等。(韩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