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机动车辆后应及时向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这样一旦车辆出险,便可享受保险待遇,获得损失赔偿。
一般说来,车辆投保后及出险索陪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验收保险单。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应清点所有必备文件是否齐全,如保单正本、保险条款、保险费正式收据、出险通知书、变更通知书、现金价值表等主要文件必须齐全,并应逐项核对各项具体内容,如有差错应及时请保险公司予以更正,以免日后产生纠纷。②保险单随车转手时必须办理批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单不能买卖。如果车辆出卖、转让或变更用途,一定要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原保险单将被认定无效。③车辆出险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勘察现场,调查事故情况,是出险后理赔的重要依据,另外,车辆肇事后,千万不可逃离现场,对于逃逸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④保险索陪要遵守时间限制。按《保险法》规定,财产类保险索赔期限为两年,自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两年不行使索赔权,即失去其取得赔偿的权利。⑤索赔应按照有关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如出险车辆修复前,须经保险公司核损;该赔什么,不该赔什么,赔偿数额均须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条款核定,必要时,被保险人应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票据作为赔付依据。⑥如果索赔手续完备、核查无误后,应要求保险公司在10日内赔付保险金。⑦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偿。当车辆出险是由第三者责任引起,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后应自动将代位追偿权移交保险公司,并积极覆行协助保险公司追偿的义务,维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