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劳动人事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
今年上半年在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年审时,青海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不完善,个别条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强调劳动者义务多,享有的权利少,许多厂纪厂规中处罚条款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个别用人单位甚至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就实施,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省劳动人事厅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备案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培训(包括下岗职工培训再就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下岗职工生活费保障、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