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请问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以后,国企职工如何继续享受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给予解答为盼。
延安赵志峰
赵志峰同志:
根据我省目前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以后,其社会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包括个人缴纳部分),都以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我省现行规定的缴费比例,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统一缴纳。其中养老保险按现行规定比例标准记入个人帐户。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待遇按照我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即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8%缴纳(优惠6个百分点),过去的连续工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按照和国有企业职工同样的办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