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税制的实施,社会上出现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肆侵吞国家税款的现象,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新税制的顺利实施。笔者通过对审判统计的分析,浅议一下当前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情况。
一、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常见形式。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中的有关人员贪图蝇头小利,收受不法分子的小恩小惠,为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双方公司企业互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给另一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还之以礼,双方达到共同偷税漏税的目的。
3、社会上一些无业闲散人员注册公司企业,专靠为他人虚开、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生。
4、一些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用购买、盗窃等手段得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假发票,在社会上到处招摇撞骗。
5、税务部门中一些工作人员盗窃或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一些特点。
1、犯罪分子胆大妄为,犯罪金额较大。
2、犯罪形式多样化,手段较隐蔽,难于被有关部门发现。
3、跨省、跨地区作案多,案中同时牵涉着贪污、贿赂、诈骗等犯罪行为,案情较为复杂,给查处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主要原因。
1、“拜金主义”思想严重。公司、企业、税务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意志薄弱,利令智昏,被不法分子拉拢利用,不惜以身试法。
2、新税制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漏洞和缺陷,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发售、保管等诸多环节管理疏忽以及库存被盗、税务人员非法出售等现象的发生,给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机会。
3、监督制约乏力,一些制度形同虚设。税务部门对企业、公司发票使用情况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个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审检不严,对出现“三无”公司、企业负有一定的责任。
4、由于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形式,法律法规不完善,从而打击不力。
四、防止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措施。
1、开展广泛深入的税法宣传教育,增强公司、企业、干部、职工依法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2、进一步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发售、保管等环节的防范措施,杜绝被盗、非法出售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税务部门应要求各公司、企业定期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同时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公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注册审查制度,防止“三无”公司、企业的出现。4、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力度。对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但要没收非法所得,还应处以高额罚金,对责任人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养奸。对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按照新刑法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樊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