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把企业内部实施自我财务稽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该公司规定,每个月对每个单位进行一次财务稽查。从今年七月份开始,对总公司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了一次稽查,第一次稽查就查出了7名违纪中层领导,且处以1.4万元的罚款。读罢此则报道,让人不由得对凌云的作法很是赞赏!
当前,随着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逐步放开,不少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使得其经营管理者趁机混水摸鱼。他们隐瞒或高报收入,私设小金库,胡乱用公款,甚至侵吞公款,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损失。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在企业内部实施自我财务稽查无疑是一个好方法:一是可以对下属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监督,防止财务收支的不规范使用,尽早发现问题,减少企业内部损失;二是能对领导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三是能及早处罚或撤换一些不称职或违纪干部,洁化干部队伍,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愿我们每个企业都能学学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的做法。(徐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