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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工会主席“错位”现象

2023年10月10日

□文/花鲁宁

工会主席“错位”现象常常见之于报端。8月12日《江苏工人报》曾登载:溧水县南京远大服装工艺品总厂,由于职工在高温季节连续加班一个月,大家都觉得快累死了,盼着能休息几天。当职工向工会主席反映说:加这么多班不给休息一天,不讲理啊!谁知工会主席竟回答说:就是不讲理。职工们听了气得要死,随后就发生了一女工愤而割腕欲自尽的惊人事件。工会是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应是工会主席的天职。然而,类似这种工会主席“借位”的现象还能举出许多,究其原因,引人深思。

其一,企业党、政领导偏面强调职工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是工会主席“借位”现象发生的外在因素。诚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锅里有了,碗里才能有。企业发展了,职工的利益才能有可靠的保证。但由于受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影响,偏面强调职工与企业利益的一致性。进而忽视职工与企业利益的相对差异性,以致于要求职工群众自己组织的代表人物一工会主席与党政领导保持绝对的统一,并且按照这种统一性的要求去确定工会主席的人选,安排工会主席的工作,这就使得工会主席自觉或不自觉地“错位”。

其二,工会主席过份依靠能决定其“命运”的党、政领导,是工会主席“错位”现象发生的内在原因。现阶段,尽管工会主席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但候选人的确定,某些企业是由党、政领导掌握的(事实上有些企业的有些一把手都集于一人)。甚至在任的工会主席如果不听话,党、政领导也会想办法让他靠边站。这就导致某些工会主席考虑得更多的是怎样保住自身的“乌纱帽”,忘记了自己所代表的职工群众。颠倒了自己应该所处的位置,完完全全地站在党、政领导的一边,对党、政领导唯命是从,在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维护时,不仅不能挺身而出,而且帮助行政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彻底站到职工群众的对立面。

常言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工会主席是职工群众自己组织的代表人物,在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职工要这样的主席又有何用?要这样的主席领导下的工会又有何用?这只能使工会组织失去职工群众的信赖,最终威胁到工会组织存在的基础。因此,制止工会主席“错位”现象的发生,必须引起各级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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