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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商品房三种面积谁说了算

2023年10月10日

一位女士花了近40万元,在西安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上的面积与随后发到手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不符,她随即到“陕西省商品房面积公正计量站”投诉,结果测量出的又是个数字。一套房子,三种面积,以谁为准?出于职业的原因,比照有关法律法规,笔者的看法如下。

“陕西省商品房面积公正计量站”是专门为解决商品房交易中“缺斤少两”问题而设,以保证房屋买卖面积的公正准确。商品房(新建的)买卖之时的面积,经计量站计量的面积售价;已经房产部门核发了房产证的房屋,应以房产证上测量的面积为准;如果两个机构测量的房屋面积不一致,只要未超过规定的误差范围,应视为一致;如果两个机构测量的房屋面积超出规定误差怎么办?笔者认为,这时应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房产证上的面积有异议,可以请求房管部门重新审查纠正;房产部门若不复查,也不纠正错误的面积,持房产证的业主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被受理以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会委托合法的信任的房屋计量监督机构审查计量,法院最后将以计量的房屋面积为准作出判决。购买已有房产证的房屋,也可以在销售之时事先请“省商品房面积公正计量站”进行公正计量,以防房屋颁发了房产证之后房屋改建、房屋结构、面积变化后,房产证未能及时变更,或者原房屋面积测量之误差。

房地产是一个大宗商品,他的交易涉及到房产、土地、物价、计量质量等方面。在商品房面积问题上,政府的技术监督和房产部门之间需要以法协调,尤其是在商品交易尚需规范、质量和面积问题经常发生的情况下,实行售房面积以及质量进行监督是广大消费者的要求,是完全必要的。现在的问题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和房产管理部门依照计量法、消费者权益法和房地产管理法相互协商,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或者地方性行政法规,做到相互协调,彼此监督;做到房产证上的面积测量准确,技术监督部门计量的房屋面积公正,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作者系西安市房产局干部韩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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