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江岸
《失落的天使》一书使毛阿敏偷税内幕充分曝光。该书介绍,毛阿敏自1994年1月~1996年3月期间,在我国大陆13个省演出的109场中,共获取收入471.11万元。在已完成调查工作并确认有违法行为的65场中,少缴税款106.08万元。其中毛阿敏与8个扣缴义务人(演出主办或承办单位)共同偷税27.11万元。
流行歌手毛阿敏是在四川乐山演出偷税被知情人举报而东窗事发的。199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两次收到来自乐山的举报信。信中反映,毛阿敏在乐山演出期间,与演出组织单位签订与实际收入相差极大的虚假合同,偷逃巨额税款。根据举报,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奔赴乐山。调查证实:1995年10月,毛阿敏在乐山参加两场演唱会,获取演出收入15万元。演出前,毛阿敏与演出组织单位签订了演出收入为1.6万元的假演出协议书。之后,演出组织单位以此假协议向乐山市地税局直属分局进行了虚假申报,隐匿毛阿敏的真实收入,只代缴了2560元税款,毛阿敏与演出组织单位共同偷税5.77余万元。
毛阿敏乐山偷税事实查清后,依据有关法律,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公安部门,阻止毛阿敏出境